2、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目前青岛为了加速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企业的发展到不同的阶段,青岛会有相应的政策扶持企业的发展
绿天使的团队负责政策的解析及对接部门为企业申请各项补贴,所以各项政策可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分析从而提升了申报的成功率。张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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