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要求
1、除了确定操作者自己的信息和其他标签规章总体要求的信息,在生产者、处理者,分销者名称的下方包含认证机构的名称或标签
2、认证机构的图标不能大于USDA的图标
3、当使用USDA的图标的时候,重视§ 205.311中所描述的详细内容。
4、自愿使用USDA标签
5、在使用前任何零售标签递交认证机构批准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者采用有机方式种植的种子、一年生种苗和植物繁殖材料。更多标准可以百度搜索美国产品认证查阅。
有 机 产 品 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中国产品国家标准,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中国产品认证标志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纺织品、饲料等,如杂粮、水果、蔬菜、乳制品、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及纺织品和饲料等。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县级或地市级,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作为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的是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行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供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有人笑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负责人亲自抓,成功率是80%。副手抓,成功率是60%,部门抓,成功率几乎为零。虽为笑谈,但不无道理。
中央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是责任人,负责人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农业农村部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仅凭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就能干得了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负责人要作为责任人,把乡村振兴变成一把手工程。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战略性和全局性工作,不仅仅是农业农村局(粮食、林业)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市场(工商、质检)、商务、文旅、扶贫、财政、发改、科技、宣传、公安等多部门协同。中国现行体制决定了,只有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深度参与,才能把多个相关部门捏合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实现决策,快速推进。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诸多大事要办,过程中难免遇到决策流程、财政支持、资源整合等困难和问题,这就需要一把手打破常规,特殊时期,特殊任务,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关键时期的关键决策,是一把手的天职。譬如过后,地方和企业如何快速突破肺炎这只黑天鹅的阴影,正确研判形势,做出战略部署和行动,率先发力,抢占新机遇,实现新作为,考验着每一个党政一把手和企业家的远见、勇气和魄力。
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夜暴富、一蹴而就。作为党政一把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需要有决心、耐心、参与心,胸怀使命,不忘初心,做好顶层设计,把好关键点,一张蓝图干到底。
当前,作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抓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在全国蓬勃发展,但是80%以上没有产生理想的市场效应,走了误区和弯路。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品牌化,是千年一遇的新生事物,在这场产业要素突变式的革命中,和企业都迫切想要知道,如何才能不走弯路、错路,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和方法?
北京圆梦咨询专注品牌农业实践18年,与各级党政领导、企业家进行过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为他们提供战略品牌咨询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与中国人民大学品牌农业课题组共同总结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找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方法。
认证标准
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有十章五十七条,包括从产前(如种子品质标准化)、产中(如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标准化)到产后(如加工、贮运等标准化)的全过程,都要遵循规范,从而形成一套完整而有科学的管理体系。
认证目的
实施农产品GAP的目的是规范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并和国际接轨,以达到农产品“真实、、稳定、可控”的目的。
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检查准备与实施、合格评定和认证的批准、监督与管理这些主要流程。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后,应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获得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申请注册号码;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所适用的控制点的符合性,并完成检查报告;认证机构在完成对检查报告、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或跟踪评价结果评审后作出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
GAP产品认证程序
1 目的
为科学、公正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GAP认证的批准和保持。
3 职责
3.1中心领导作出认证批准的决定。
3.2产品处负责申请文件的评定。
3.3产品处负责检查文件和涉及证书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审查文件等的评定。
4 条件
4.1 批准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
(一)申请人具有自然人或法人地位,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
(三)经检查现场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文件;
(五)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4.2 保持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继续持有认证证书。
(一)认证有效期之内,获证产品通过需要时进行的产品抽样检测(农场、仓库、市场),证明符合相应的标准;
(二)认证更改时,按《产品认证更改的条件和程序》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在认证有效期之内,没有违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第9.2条款要求和《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恢复、撤消、注销的条件和程序》的情 况。
(四)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5 程序
5.1 认证批准程序
5.1.1 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连同有关检测文件,根据相应的检测要求,提交检查组、产品处或分中心/评审中心。
5.1.2
5.1.3 检查组对检测文件进行评定,并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5.1.4 认证决定人员对报送的检查文件、检测文件进行评价,核实检查结论,确认符合认证决定条件的,提交中心主任批准。
5.1.5 中心主任对符合认证条件的,作出认证批准。
5.1.6 如果终的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或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中心主任做出不予批准认证的决定。已发生的费用不退回,需缴纳的费用不能免除。
5.1.7 上述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按《产品认证评价结果报告程序》条款7中有关规定处理。
5.2 认证保持程序
5.2.1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组织对获证方进行不通知检查,并对监督文件进行审核。
5.2.2 必要时,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的规定,对监督抽样样品进行检测,将完成的检测文件上报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5.2.3 合格评定人员对涉及认证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检查文件进行评定。
为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农产品出口,填补我国在控制食品工厂生产源头的GAP农作物和畜禽生产领域中GAP的空白,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2003年4月国家认监委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GAP良好农业规范”体系。
2004年,国家认监委组织质检、农业、认证认可行业启动了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
2005年12月31日发布GB/T 20014《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涵盖大田作物、水果、蔬菜、牛羊、奶牛、猪、家禽等产品,该标准在2008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2006年1月24日,国家认监委发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监委2006年第4号公告),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规范认证活动。
河北秦皇岛认证机构欧盟产品认证,欧盟产品认证咨询
更新时间:2024-03-30 04:58:04
价格
面议
起批量
≥ 1件
供应商
北京天助圆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B1-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