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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评估验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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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是指企业实收到的资本金包括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实物等。对以货币资金投入的,应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银行对帐单等确认投入资本。对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等实物资产投入的,应清查、验证其财产权归属的真实性。各种财产的作价应通过资产评估单位确认。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公认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向依赖和利用审计意见的组织和人员传递结果是通过编制审计报告进行的。编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后步骤。审计报告的格式有些是标准化的,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有些则是非标准化的,如职员舞弊专项审计报告。在有些情况下,审计人员甚至还可以采取口头的非正式形式报告审计结果。审计须按照公认的规范(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十条公认审计准则及审计准则公告,统称为“GAAP (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以审计的质量,提高审计的效率。
与性密切相关的是审计的公正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公正性,也就不存在性。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审计人员理应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进行实事求是的检查,做出不带任何偏见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并做出公正的评价和进行公正的处理,以正确地确定或解除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只有同时保持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于审计授权者或委托者以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树立审计的形象。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这种审计具有显著的建设性和内向服务性,其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西方国家,内部审计被普遍认为是企业总经理的耳目、助手和顾问。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立、客观的和咨询顾问服务。它以增加价值和改善营运为目标,通过系统、规范的手段来评估风险、改进风险的控制和组织的治理结构,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