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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洪论证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行洪论证,报告书,报告表,统计表,方案,报告,设计,规划,论证,评估,审计,统计,整改,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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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影响评价是什么?哪里可以写防洪评价报告?
跨河桥梁是交通工程建设的重要渡河建筑物,桥梁一般跨越河流,侵占行洪面积,壅高上游水位,改变局部流态,给河道行洪和两岸堤防安全造成影响。洪水在桥墩及桥梁防护部位产生局部冲刷,危及桥梁自身安全。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桥梁安全运行,对跨河桥梁开展防洪影响评价,是河道行洪和堤防安全以及桥梁安全运行的关键,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桥梁建设审查的。
为探索将防洪评价与洪水影响评价进行有机融合的方法,通过对比法律法规条文,分析研究了二者的区别和共同点。法律意义上防洪评价与洪水影响评价是两种不同的评价制度,与防洪评价相比,洪水评价适用范围小,但其法律依据明确,且评价报告编制标准较为规范。对比分析发现,二者在审查(审批)主体、管理目标和评价报告结构及编制内容等方面基本一致,为简化涉水行政审批,提出通过修订法律法规、统一制度名称、完善法规体系和制订评价报告编制标准的方法对二者进行有机融合。
洪水影响评价的禁止性要求
(一)不符合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及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不符合洪水调度安排,不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三)不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四)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存在不利影响,且采取措施后仍然不能达到防洪要求。
(五)对防洪排涝灌溉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存在不利影响,且采取措施后仍然不能达到防洪要求。
(六)建设项目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不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七)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不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不可行。
(八)不能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策进入集中释放期
1、城中村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具备多样特性。
城乡二元体制是城中村产生的制度基础;市场需求刺激了城中村的发展;集体经济强化了城中村的博弈能力。城中村建筑密度较高,通常利用露天空间进行拓展建设,缺乏有效规划;城中村的耕地大多已被征收,房产出租、村集体分红以及经营性劳动成为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城中村外来人口较多,异质性强,流动性高,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层现象;城中村仍保留了原有的农村管理方式,即由村委会自治,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村集体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供给。
2、棚改拉动超20万亿元的投资,拉动销售面积合计11亿平。
从2015年到2023年10月全国新增PSL规模达3.9万亿元;2015年-2022年全国用于棚改的财政支出规模为1万亿元;2018-2022年棚改专项债分别占当年专项债额度的23%、33%、10.5%、12%和8%,合计规模达到1.9万亿元;2018-2022年间用于棚改的PPP资金规模维持在2.3万亿元-3.8万亿元之间,总规模达到14.8万亿元。根据中指研究院的测算,2015-2022年棚改拉动销售面积近11亿平,其中2017-2019年拉动销售规模均超过10%,由此可见棚改规模及或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房销售规模具有较大的影响。
3、城中村改造多项利好,运作模式具备多样性。
城中村改造可提升城镇化水平、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民展、扩大内需;根据拆迁比重不同划分为拆除新建模式、拆整结合模式、整治提升模式;根据参与主体不同分为主导模式、市场主导模式、村集体主导模式;根据拆迁补偿方式不同分为原住回迁、房票补偿、货币化补偿等模式。
4、预测本轮城中村改造将拉动5.6万亿元的总投及5.8万亿元的销售。
根据披露数据,我们对21个超特大城市的城中村/城市更新改造体量进行统计,合计77525万㎡,基于此我们对已披露拆迁数据的城市按照披露数据核算,未披露数据城市按照20%的拆迁率进行计算,合计11307万㎡的拆迁体量,改造升级体量66218万㎡,总投资额达56290亿元;按照我们对不同城市拆迁后新建住宅的单价假设,且假设回迁率为20%,测算出可拉动57654亿元的商品房销售。
5、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1)城镇化水平可通过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提升
从2011年到2023年,中国的城镇化率水平在飞速提升,从50.51%提升到了64.57%,但仍与美国、韩国80%以上的城镇化率水平有差距,随着城市版图的扩张,越来越多的村落逐渐被现代化的城市配套包围形成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对城镇化率的贡献或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要积极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超大特大城市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位置,统筹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人口规模,加快出台超大特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明确核心功能定位,有序疏解与发展方向不一致的非核心功能,合理调控人口规模密度、国土开发强度等。
(2)城中村改造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城中村普遍缺乏规划或规划执行不力、管理不严,从而导致建设布局零乱,具体表现在建设混乱与违法建设两方面。如“城中村”宅基地、集体用地与建设混乱,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住宅多以户的传统家庭模式建筑而成,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村民们大量杂乱地建设房屋,用以出租获取租金,无序建设使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土地收益大量流失,而且临时建筑、违法违章搭建和“棚户区”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同时也使得使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个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城市规划尤为重要,它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没有规划做指导,城中村的改造就无法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同时,要充分对城中村用地进行挖潜,应严格土地收益管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城中村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可根据各村剩余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周边城市发展情况,适度调整规划,使得规划方案能够满足村居改建上楼、预留村集体产业用地的需要,并规划部分开发性土地用于平衡拆迁和建设成本。规划的过程中,对于部分土地指标不足的村庄,由市区统筹补充了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以项目的平衡。
(3)城中村改造可以促进民展
立足民生,城中村改造可以补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缺口,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提升城中村公共空间品质,鼓励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改善人们的居住生活环境。对于建筑覆盖率过高的城中村,通过局部拆建的方式增加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同时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一定规模的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城中村改造后,居住条件和环境品质将得到改善,村民能享受更的教育、更完善的商业与医疗等配套以及物业服务,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4)城中村改造可扩大内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通过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目前超大特大城市的‘铁公基’等传统基建项目基本完成,推进城中村改造可以扩大城市有效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还可以拉动装修、家具家电等消费,对经济稳增长发挥积极作用。